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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明年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来源:福州晚报 2011-11-25 编辑:黄水来

申请程序

申请人在填写《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申请表》的同时,填写《福州市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申请表》一份[申请表可在福州市红十字会网站(www.fzredcross.org.cn)“大病救助基金”网页下载或到当地县(市)区红十字会领取],经相关村、社区和有关部门等审核盖章后,并提交手续完备证明材料一套,送当地县(市)区红十字会。

3种情形不予救助

下列情形之一,“大病救助基金”不予救助:

一、新农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以外的费用(抢救时使用无法替代的药品或专家咨询评审小组认可的除外)。

二、申请人及家庭在申请救助年度内有投资、购(建)房及其他高档消费等大额非医疗消费,能够指证其有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

三、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监督委员会认定的不属于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的其他情形。

(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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