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持闽人才居住证将享部分居民权利
来源:东南网 2011-12-25 编辑:黄水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2月25日讯(记者 林思凯) 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人才居住证,昨日在福州启动的2011年海外人才福建创业周活动上,9位非福建户籍的高层次人才领到了我省颁发的首批人才居住证。持有人才居住证的人才将享受部分我省居民权利。

据省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日前我省制定的《福建省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提出,今后,人才居住证是引进人才在本省居住和工作的证明,以及在本省办理相关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事务的身份凭证。实施人才居住证制度明确了引进人才即持证人在社会保险、子女入学、住房保障、创办企业、银行开户、驾驶执照、科技活动、住宿登记等方面可享有的权益和便利服务。

在昨日启动的创业周活动上,50多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带着260多个海外项目在榕“招亲”。一周的对接洽谈,有望达成200多项合作意向。 

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相关新闻
·未来4年闽将培养海洋人才近3万人
·长乐优秀人才可享受六项优惠待遇
·榕政校企联手培养商贸服务业人才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