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须有就业准入制保驾护航
来源:新华网 2011-12-25 编辑:黄水来
不少的校企合作何以会逐步沦为形式和无奈?关键在于有法不依,根子在于执法不严——校企合作须有“就业准入制度”保驾护航 职业教育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实践性、社会性,是与区域经济发展和科技、社会进步联系最为紧密的教育类型,提高职业教育的育人质量必须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之路,各地各职业院校也都在各自的办学实践中进行了积极的尝试探索。然而,从近几年的运行情况看,合作效果却并不理想,推行过程也并不顺利,普遍存在着学校热、企业冷的现象,很多学校的校企合作甚至难以为继和徒有虚名。 为此,一些专家学者强烈呼吁国家出台促进校企合作的专门条例,通过立法来强化企业的校企合作责任,以期将企业对职业教育的支持落到实处。对此,笔者并不否认立法促进的强制作用,从理论上讲,此举甚至不失为符合中国国情的便捷之策。然而,要是从实际效果来看,纵使出台再多的法律法规,如果不能严格执行,也未必能够立竿见影,更不可能标本兼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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