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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须有就业准入制保驾护航
来源:新华网 2011-12-25 编辑:黄水来

按照就业准入制度的设计思路,公民要想取得就业资格,就必须要接受相应的职业技术教育,否则就不能被用人单位录用。然而,在我国目前的社会中,企业老板可以随时随地招聘员工,不仅廉价、快捷,甚至可以不计较年龄、不考虑职业基础,在这样的形势下,企业自然没有任何兴趣和热情,多此一举地花钱、费力去尝试校企合作。而且,从实际合作结果看,很多企业“冠名班”学生屡屡爽约,也极大地挫伤了合作企业的积极性,最终导致企业逐渐心灰意冷。

与就业准入制度背道而驰的是,我国用人单位目前仍然普遍执行着陈旧的“学历准入制度”,学历要求在就业招聘中所占的条件比重偏大,有的甚至是一票否决,绝大部分用人单位只看学历不重技能,甚至提出非“985”、“211”学校不取的极端做法。而在澳大利亚和德国等发达国家,就业准入制度则被视作至高无尚的“高压线”在严格执行,对于公民来说,即使你读到了本科、硕士、博士,如果不经过职业院校或机构的职业培训,也无法找到接收单位,得不到就业机会。这一举措从源头上扼制了就业准入制度被“架空”。正因如此,才有了名闻遐迩的德国制造,才有了令人羡慕的澳大利亚职业无歧视,才有了被视为全球职教法宝的TAFE模式和学徒制(双元制)模式。

国外成功的经验完全值得我们借鉴,能带给我们很多有益的启迪。当前,我们亟须要做的,是从严格执行层面将就业准入制度落到实处,从体制上保证职业教育优先发展,保证基于职业资格的人才使用规范有序。唯有如此,校企合作才有希望,职业教育才有出路,中国的经济腾飞与教育发展才能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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