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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农村低保家庭人均提高到1800元
来源:福州日报 2012-01-13 编辑:黄水来

福州新闻网讯 省财政厅厅长陈小平12日向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作《关于福建省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时说,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今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之一。去年用于民生相关支出比上年增长30.7%,今年我省各项民生支出仍持续增长态势,其中省定农村低保标准从家庭年人均1200元提高到1800元。

构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方面,今年安排就业资金2.11亿元,增长13.5%,将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职业介绍和培训等服务。

发展教育事业方面,安排教育资金29.62亿元,增长8.5%,基数外安排4.5亿元,合计34.12亿元,统筹用于提高城乡义务教育、高校生均经费拨款水平,推进中小学扩容、校安工程、校车安全工程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巩固提升“营养早餐工程”,加快幼儿园建设,化解高校债务等。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安排21.05亿元,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新增安排2亿元,将省定农村低保标准从家庭年人均1200元提高到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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