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厅十举措力促交通建设再提速
来源:东南网 2012-05-09 编辑:唐丽萍
●国省干线推行设区市“一路一工可” ●普通公路项目以规划代立项 ●开工项目力争上半年省补资金拨付超70% 东南网-福建日报5月9日讯(记者 吴宏雄 通讯员 陈昌和) 记者8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出台《进一步加快前期加大力度推进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十条措施》,采取简政放权、创新农村公路建设机制、倾斜支持欠发达地区等十大举措,推动交通建设攻坚战加速实施,确保超额完成全年800亿元投资计划。 简化项目前期工作程序。高速公路、港口航道、陆岛交通项目,省交通运输厅不再单独组织行业审查,改为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组织项目“工可”审查,直接出具行业审查意见。普通公路项目以规划代立项,依据审定的路线规划,国省干线直接编制“工可”,“镇镇有干线”项目直接开展一阶段施工图设计;鼓励国省干线以设区市为单位推行“一路一工可”,“镇镇有干线”项目推行“一县一工可”。 下放项目审核审批权限。除法律法规或国家部门明确规定以外,全省规划内的普通公路项目“工可”审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等权限,全部下放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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