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新政解读> 服务政策 > 正文
福建出台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意见
www.fjsen.com 2009-02-10 17:02   来源:公安厅    我来说两句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2月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要按照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推动涉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实现对流动人口由控制管理型向服务管理型的转变,由单纯“以证管人”向“以房管人”和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的转变,由政府部门管理服务向社会化服务管理的转变,由突击性清理整治向日常化有序管理的转变,由人口流动不稳定到相对稳定的转变。

意见明确,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做好流动人口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着力解决流动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多渠道改善流动人口居住条件,加强和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团员服务管理工作,依法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的服务管理教育工作,做好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着力疏导化解涉及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加强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管理,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涉及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推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一站式”、“一证式”服务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的主体责任。

意见要求,要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狠抓落实。要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积极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力量,配强配齐工作人员;要将此项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相关责任,建立健全考评机制;要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相关新闻
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