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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先试,助力企业渡过经济“寒冬”
——福建省工商局《支持企业持续发展的十条措施》解读
www.fjsen.com 2009-05-04 15:47  赖文忠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今年2月,福建省工商局出台《关于运用企业登记管理职能 支持企业持续发展的十条措施》,从6个方面先行先试,实行优惠措施帮助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实现稳定发展。

全力支持国企改制重组

政策: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允许凭审计报告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企业净资产进行验资;国有独资公司因各种原因,组织机构不健全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说明,予以办理登记或通过年检;非货币资产出资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允许其在改制登记后一年内办理产权过户或者注销(变更、改制)登记。

解读:这条措施是专门针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为国有独资公司而制定的,特别是国有企业改制登记时免予评估,可节约大量时间和经费。

为就业创业开设服务直通车

政策: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对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娱乐、广告等行业)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全省598个注册登记窗口统一设立“绿色通道”或“服务直通车”。

解读:这条措施将减轻弱势群体在市场主体准入时的经济负担。

重点项目筹建期就能办执照

政策:支持重点项目实行筹建登记。凡各级政府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确定的重点项目,符合市场主体登记条件的,在取得法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文件前,可凭政府有关文件办理筹建登记,经营范围核定为“筹建”,企业取得前置审批文件后,再予核定具体的经营范围。

解读:这条措施对重点项目实行“先照后证”的特殊政策。项目实施方办理执照后就成为市场主体,能开展与经营有关的活动,将方便重点项目尽快上马筹建、早日落地。

企业登记门槛降低

政策:香港、澳门地区自然人来闽投资,提交其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一致的,不再提交其身份证明的公证文件。

解读:措施的出台,大大减少香港、澳门自然人来闽投资的程序和环节。

政策:支持企业逾期办理营业期限变更登记。企业营业期限届满,且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因特殊原因未按时申请变更,在营业期限届满后提出延期申请的,经企业和全体股东承诺,允许其办理延长营业期限变更登记。

解读:这条措施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变更登记的法律程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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