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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先试,助力企业渡过经济“寒冬”
——福建省工商局《支持企业持续发展的十条措施》解读
www.fjsen.com 2009-05-04 15:47  赖文忠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企业到资期限全部延长一年

政策:实行分期到资且首期已到资的企业,因暂时性困难其余注册资本未能按期到资的,允许其到资期限延长一年;超过法定或章程规定期限还未到资的,企业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可予以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或通过年检。

解读:这条措施对缓解企业股东按时出资压力,争取以时间换空间,赢得恢复机会具有积极作用。

政策:放宽外商投资企业以进口设备增加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外商投资企业以进口设备增加注册资本的,允许其先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在变更登记后三个月内再按规定补交相应的验资报告。

解读:“先验资后登记”改为“先登记后验资”,为外商投资企业以进口设备增加投资提供便利,有助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提前投入生产运营、提前见成效。

大胆突破企业年检要求

政策:支持困难企业存续发展。企业成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经企业书面说明情况后,予以通过年检。

解读:这条政策的出台,将给企业一个“喘息”的机会。

政策:多数企业年检可免提交审计报告;有困难的企业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免收年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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