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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就业 春风化雨润人心
www.fjsen.com 2009-05-06 16:29   来源:本网    我来说两句

实施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

——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扶持政策。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3年内免费办理人事代理,提供落户服务。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政策,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并由财政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

——设立福建省大学生自主创业担保基金,为异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服务。

实施大学生“十百千万”创业助力计划。在全省建立10个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扶持100个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为1000名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的创业辅导,组织10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

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加强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的创业课程设置和师资配备,建设完善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一条龙”服务。

强化就业服务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明确服务职责和范围,合理确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其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根据政府确定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就业服务计划,加强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和服务技能培训,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开展人力资源市场调查分析,组织实施就业服务项目,推动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综合性服务场所,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 “一站式”就业服务;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服务窗口,开展公共就业服务。

开展“就业岗位大征集”活动。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征集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和民间社团的作用,广泛挖掘和收集就业岗位信息;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大力挖掘毕业生就业岗位;各高校要把收集岗位信息作为当前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点,收集各行各业岗位需求信息,各方面的就业信息及时汇总至省人事厅,统一向社会发布。

做好就业援助

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积极帮助和扶持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且积极求职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各地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加强对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各地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零就业家庭申报认定制度,对辖区内零就业家庭进行登记,建立专门台账,及时接受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申请。要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通过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帮扶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要及时兑现各项扶持政策。建立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和动态即时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城镇有就业需要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产生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

积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就业援助办法,优先安排“双困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优先招募“双困毕业生”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各地要对回原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将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给予重点帮扶。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为“双困毕业生”建立专门台账,开展“一对一”就业服务,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培训补贴、鉴定补贴等援助政策。各级政府所属人才中介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双困毕业生”全程提供就业援助。各高校要建立“双困毕业生”就业援助机制,并给予“双困毕业生”适当的求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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