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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查
www.fjsen.com 2009-11-30 17:43  蔡小伟 赵鹏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考虑到林木作为商品的特殊性,单家独户很难独立完成造、伐、管等作业,以及难以大面积推广科技兴林,杨厝村在综合了全村所有群众意见后,并没有简单地一“分”了之。他们的“分”字,讲究的是:“分山到组,分股到人”,而在小组内则是“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像杨俊通一家,本是一家四口,实分林地4股,约17亩。然而在实际生产中,杨俊通则是与另外5户自愿结成一个联营小组,因而他实际所拥有则是他们这6户共有一片山林。同样,如果对经营林业不感兴趣,杨厝村的村民也可将自己独立拥有的那份林地经营权自由转让给其他人。与上同时,为了支持这项改革,促进全省林业经济发展,福建省政府和南平市政府还先后决定缓征笋竹特产税、林木生产环节特产税、中幼林抚育间伐材税费减半、降低计征价,以往上交国家部分的各种税费,因此总体下降了近60%。用杨厝人自己的话说:这就是明晰了所有权、放活了经营权、落实了处置权、保障了收益权。

随着“分”字落地、“权”字到手,杨厝村村民又紧接着自觉地制订了一份全村人必须要遵守的《杨厝村林业股份制管理公约》,共18条。内容包括了造林、更新、管护、乱砍滥伐后的查处、赔偿、防火、自用林报批等等,非常具体且操作性极强。

“现在这可是咱自己的林子了,谁要是再盗伐那可就是偷咱自己的财产了!”据杨俊通介绍,就在这一年的夏天,该村的杨义良家的一个外村亲戚,偷砍了杨义良所在联营小组内的4棵树。当晚联营小组内的所有人家就手拿着公约找上杨义良家,按照公约每棵要罚50元(20公分以上每棵则罚300元,没钱就要卖猪来抵。)结果这户亲戚被罚了100元,杨义良又掏了100元。从这以后直到现在,杨厝村就再也没有发生一起盗林案!

林权分到户,小康上了路

林权到了户后,给杨厝村带来的变化远不仅仅是没有盗伐现象。

随着效益明显增加,每亩山林标底也从当初的300—400元/亩不断上涨。就在今年4月,记者到杨厝村采访前一天,杨俊通一组又成功地流转进了杨俊全一户的70亩山林。

“那天,我是代表我们联营组和其他5个组共同竞标这70亩山林。”杨俊通仍兴奋不已地向记者回顾着头天晚上那激烈地竞村情景。“当时杨俊全开价的标底是每亩1500元,最后我是以每亩3000元拿了下来。当场就付给了杨俊全21万转让金。现在我们这个联营组已有林地2000多亩!”。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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