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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将全面取缔超标电动车 具体办法正在研究
www.fjsen.com 2009-12-16 15:53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电动车之对策

公交公司将适时增加线路

昨日,对于“禁摩禁电”后可能出现的公交拥堵情况,福州公交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禁摩禁电”后出现个别路段人流向公交涌进,造成运力不足的情况,届时他们将考虑增加线路、车辆。据透露,公交公司目前也正在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最新动态。

电动车之大事记

2000年:福州市停止摩托车上牌之后,电动车渐渐占据市场。

2003年: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规定对市民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核发4年使用期限的临时牌号,同时在全市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

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时,把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范围。电动车一下子泛滥了。

2007年:6月1日起,福州警方在五一路、五四路开始限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

2008年:7月1日起,警方再次在八一七北路、古田路限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

他山之石

外地电动车怎么管理?

武汉:列入机动车管理范围

武汉市规定,超标电动车按规定列入机动车管理范畴。驾驶无牌超标电动车,将按照驾驶无牌机动车处理,罚款200元;如果驾驶者没有摩托车驾照,交警将按照无证驾驶机动车处理,驾驶者将被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

另外,电动车只准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违反规定载人的,将处10元罚款;骑电动车违章者,交警将给予罚款10元并警告。

郑州:无牌上路罚50元

郑州规定只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最高时速不超过20km、整车质量不超过40kg、具有脚踏功能的电动车,才能登记上牌。未经登记的上路行驶,将罚款50元。已登记的电动车转让时,应到交警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电动车牌照丢失或者损毁的,应向交警部门申请补领或换领。

东南快报记者 肖彬 杨永文 陈佳佳 周昆 韩慧英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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