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要案集萃 > 正文
安徽利辛县委原副书记刘司晓贪污受贿获刑11年半
www.fjsen.com 2010-01-12 16:05   来源:安徽日报    我来说两句

利辛县委原副书记刘司晓,在任利辛县春店乡乡长、党委书记、副县长、县委副书记期间,非法收入近50万元。近日,蒙城县法院一审宣判,以贪污和受贿罪判其有期徒刑11年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刘司晓在1997年至2007年,其任利辛县春店乡乡长、党委书记、副县长、县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作调动、提拔任用、介绍工程、工程招标等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20次非法索取和收受他人钱物。其中,刘司晓从1998年至2005年,因在修路等工程中“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利辛城关镇春店村包工头王某所送现金11万元。案发后,刘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并退还了全部赃款。(记者 钟玉昆 武长鹏)


责任编辑:陈瑜辉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赶集网  火车票  福州分类信息  福州租房  福州二手房  福州招聘  福州兼职  福州二手  福州二手车  福州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