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分析评论
> 正文
红船观澜:制度不“宽容”
www.fjsen.com 2010-02-09 15:54 李章军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制度建设,二分为“立”与“行”。反腐倡廉的成效,取决于制度的科学制定,取决于制度的有效执行。
制定制度是为了执行,而不是为了“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就反腐倡廉建设而言,制定制度是为了制约和监督权力,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防止权力被滥用、被用来谋取私利。制度如果执行不力,必然形同虚设,难以发挥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功能。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但从制度执行的效果上看,并不十分理想:有的人选择性执行,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就绕开;有的人把制度当摆设,制度写在纸上镶在框里贴在墙上,检查起来一样不缺,具体办起事来则把制度抛开;有的人甚至用强权破坏制度,谋取个人私利。制度得不到贯彻执行,权力则失范;权力被滥用,腐败则滋生。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提高制度执行力,确是抓住了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短板”。
有这样的领导干部,一出问题,就把责任往“制度”上推,埋怨制度的不科学不严密、有缺陷有漏洞,听起来“是那么回事”,但他们却不曾反省自己是否能带头执行了制度。不可否认,我们在制度上确实还存在一些漏洞和缺陷,但总体而言,在制度的“立”和“行”上,更应该在执行上多找差距。
相关新闻
- 2010-02-02抓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 2010-01-30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抓紧抓实
- 2010-01-29从郑少东案看“另案处理”背后的司法腐败
- 2010-01-28“驻京办”去留热议的背后
- 2010-01-28反腐法要避免成为“口号法律”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