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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公款出国游应建长效机制
www.fjsen.com 2010-02-12 15:55  潘洪其 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既要防止正常公务出国(境)活动中夹带公款旅游的“私货”,又不能因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而影响正常的公务出国(境)活动,这项工作的难度之大可想而知。这次部际联席会议提出了今年工作的三大要点,包括在实行分类指导、总量控制上见成效,在狠抓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的执行上见成效,在严肃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上见成效,并讨论了建立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的问题。上述工作十分重要,不过主要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内部管理、内部监督的范畴,要建立长效机制,还应当在增加公开性和透明度,引入群众监督(包括网络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综合治理上下功夫。

去年,浙江温州、江西新余、广东肇庆端州、广州海事法院等地方和单位组织人员公款出国旅游事件,都是首先由网友曝光旅游行程、经费等详细资料,形成了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随后迅速得以查处。对于遏制公款出国(境)旅游顽症,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为代表的社会综合治理手段,有时能起到职能部门的内部管理和内部监督所不能替代的特殊作用。应充分依靠社会监督的力量,发挥社会综合治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无所不在、无孔不入”的优势,与职能部门的内部治理形成合力,织就一张严密监控的天罗地网。

此次部际联席会议提出,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制定落实经费先行审核制度的具体措施。这应当是建立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最近,国家审计署、财政部先后表示,将加紧推动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和地方政府部门预算公开。在不远的将来,全国范围内的财政预算公开可望成为现实,这就意味着,各地、各部门每次因公出国(境)的具体事项、费用明细等内容,都应当公开,接受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与审查。做到了这一步,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长效机制大体上就建立起来了。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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