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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审计“制度优化”更值得期待
www.fjsen.com 2010-02-22 16:02  赵兴洪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比如,为了满足公民的知情权,真正体现审计民主,新条例扩大了可以公布的审计结果的范围。原条例公布的范围限于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公布的、社会公众关注的、法律法规要求公布的三种,而新条例基本取消了范围限制,即“以公布为原则、以不公布为例外”。为了扩大审计监督范围、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新条例不但增加规定了审计监督的具体范围,而且还规范和增加了审计的手段和具体程序,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在特殊情况下可搞“审计突袭”……

不难看出,新条例的发布可谓是一次实实在在的“制度优化”。与之前的“风暴”相比,这种制度的“优化”更值得期待。因为只有制度健全了,审计机关才能更专注于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才能回归监督本色,人们对审计结果的关注才会回归常态。换句话说,只有审计领域不再刮“风暴”,审计工作才能算真正做好了。

当然,新条例毕竟是对审计法的细化,在制度实践时也还需进一步完善。比如,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经济审计就有赖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配套,等等。

审计制度的力量在于,它有助于解决以下的问题:对有些事项、有些人,审计机关敢不敢去审计;有些事项、有些人审计出问题了,审计机关敢不敢公布;有些事项、有些人审计出问题也公布了,审计机关是否只能“报告”、“建议”、“移交”;有些事项、有些人被“报告”、“建议”、“移交”了,能否等来令人满意的处理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讲,审计的“制度优化”还可以来得更多一些。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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