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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法修正案提交审议 将降低官员占代表比例
www.fjsen.com 2010-03-09 08:20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增设专章完善选举机构

鉴于选举委员会在直接选举中的重要作用,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增设“选举机构”专章,对选举委员会的产生、回避、职责和工作要求等分别作出具体规定。

选举委员会是组织领导县级和乡级人大代表选举的机构。

草案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外媒关注

“中国期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有关修改选举法的话题不仅成为各人大代表热烈讨论的议题,也成为各大国际媒体关注的焦点。

美联社以《中国期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为题进行了报道。报道指出,中国欲增加全国人大代表中农村代表的人数比例,此举是中国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一个新举动。

报道说,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农村和城市每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量比例为4:1。这原本是为了保护一直作为少数的城市人的利益。但选举法修正案将抹去这种区别。一位来自新疆的代表表示,这种修改有助于满足平等的发展权利需求,这是人权发展的进步。

“促进全国选民的‘平等性’”

法新社也提到,根据8日公布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中国将增加农村人大代表比例。此举是政府为了解决正在加大的城乡贫富差距而作出的反应。(作者:周祚、邱瑞贤、李栋、王飞、徐靖、柳建云、赵琳琳)


责任编辑: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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