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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公房者应按贪污罪论处
www.fjsen.com 2010-04-01 15:18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合肥市开展直管公房清理整顿工作。让人震惊的是,违规者几乎都是公职人员。合肥市清房办说:“有个别公职人员,手上包括房改房已有数十套,竟还捏着一套直管公房!目前,房价较高,一些人违规占有一套甚至几套直管公房并牟取暴利。”(3月31日《人民日报》)
自己都有多达数十套住房了,居然还会将手伸向直管公房,这不是贪得无厌是啥?这再次印证了“没有约束与监督的公权力,必将以谋取最大私利告终”。在合肥市清房办那一摞厚厚的整理资料里,涉足直管公房违规者竟然多达1119人,收回资金近5000万元。直管公房是指国有产权房,是由房管局直接管理的公有住房。难怪违规者几乎都是公职人员,没有公权力谁又能推开房管局的批条之门。
当然合肥公权占公房并非个案,甚至可以说这只是冰山一角。去年11月就传出过深圳公务员回吐802套直管公房的新闻。
贪吃者们为何敢如此生吞活剥下这么多的公房呢?根源还是我们对这些公权吃房者未形成一种被痛究的外部压力,公权占房谋取非法暴利被曝光后,不外乎是“退房”了事。
其实,直管公房是国家财产,公职人员以权谋私、侵占公房理当以贪污罪论处。退了公房就不追究责任,这是对公权侵占国有资产的一种“网开一面”行为。针对侵占公房越来越多的情况,有必要在全国地毯式彻查所有公房都“私”了谁的腰包,揪出侵占者,该吐的利益不仅要吐,还该双倍吐出来,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必须痛究。只有这样,才能增大这些公权吃房者的违法违规成本,尽快遏制当前公权违法违规占房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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