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证:印华地砖厂建厂合同
时间:1982年1月10日
事件:第一家外商独资企业落户特区在疏港路刚刚建起的高架桥旁,湖里悦华路2号,坐落着一家“印华地砖厂”。与周围林立的高楼和厂房相比,这家工厂的外观显得那么朴素,然而,它对厦门来说具有非凡的意义,因为这是第一家在特区落户的外资企业。
陈老还收藏着当年签订的第一份合同
公司董事长陈应登老先生还小心翼翼地收藏着当年他与厦门方面签订的合同文本,这份用油墨打印的旧文件,就是厦门特区第一份外商投资合同。
谈起当初来厦投资办厂的事,陈老先生感慨不已:“当年,我来投资,只想当一块抛砖引玉的砖块。如果真的能起到这种作用,也算对家乡做出了贡献。 ”
新加坡计划取消
把工厂搬到厦门
陈应登先生是印尼华人,1981年,他准备在新加坡开办一家玻璃厂,当时用地和设计方案都已经定下来了。不过,陈先生的两位好友,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薛文林和中国驻新加坡商业代办王沁文告诉他,中国开始改革开放,厦门被开辟为“经济特区”。这两位先生对他说:“你祖籍福建,为何不把企业办到厦门特区去呢?”
陈先生虽然加入了印尼籍,但他一直以中国人的血统而自豪。听到两位好友传递的信息,他心动了。1981年12月初,他踏上了厦门特区的土地,进行实地考察。尽管在他眼前的几乎就是一片荒山,但他还是坚定了来厦投资的决心。1982年1月10日,他与当时市政府的代表——厦门建设发展公司和厦门经济特区工程建设公司签订了特区第一份外商投资合同,把原定在新加坡开办的玻璃厂迁到厦门,并定名为“印华地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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