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高额份子钱向何处去 特许经营压痛的哥
www.fjsen.com 2012-03-04 22:42 牛其昌 来源:经济导报 我来说两句
源于特许经营 金额高企却并未给司机提供多少保障的“份子钱”究竟从何而来?一份《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或许就能给出答案。其第二章规定:“政府应当综合考虑城市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交通流量、出行需求等因素,编制出租汽车客运发展规划,实行总量调控。” 这一规定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初,政府部门开始介入出租车行业经营管理,对出租车总量采取管制,这造成了出租车运营牌照的稀缺。少数财大气粗的企业得到授权后纷纷成立出租车公司,个体司机无奈只能通过承包挂靠的方式才能向公司“租得”经营权。这意味着,拥有牌照的出租车公司拥有获得垄断利润的权利和机会。 据了解,目前济南市共有出租车公司38家,均是在数量管制体制下形成的产物。在济南市客运管理局审批中心,导报记者问及对出租车进行数量管制这一政策,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济南市共有出租车8043辆,与城市人口规模、交通流量较为匹配,因此在不符合投放新运力的要求下,短期内应该不会放松对总量的控制。 数量管制不放松,“份子钱”就将继续存在。既然运营出租车必须取得政府批准的牌照,那么个人能否不通过挂靠出租车公司直接申请个人运营牌照,从而省下高昂的“份子钱”呢? 导报记者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早在1997年,建设部和公安部就联合颁布《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将经营者分为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这就说明经营权主体既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 然而吴连卜对此表示了否定:“不可能!个人根本不可能申请到牌照,即使名义上可以,实际上审批部门也会通过设置各种门槛让你无法取得。”他透露,曾经有个司机试图申请个体牌照,不仅没有得到相关部门批准,还被各大出租车公司列入了黑名单。 上述济南市客运管理局审批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目前个人不能申请个体运营牌照。 据导报记者了解到,除济南外,全国大部分城市也都通过制定地方法规对出租车的总量进行限制,同时规定将个体司机与出租车经营权完全隔离。 行业“潜规则”不少 “其实,‘份子钱’还不是最‘黑’的,这个行业的‘潜规则’太多了。”上述位于市中区的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孔祥斌向导报记者透露,合同规定司机每6年更换一次车辆,在更换车辆时,公司会从以前的押金中额外扣除2万元钱作为“好处费”,才允许司机继续运营。 他小心翼翼地告诉导报记者,“你觉得一辆新车能值多钱?公司都是以团购价购买最低配的,费用加起来也不过8万块钱,而上报给物价部门的价格则少说有10万元,这样就可以拉高‘份子钱’了。” 他还表示,办理汽车过户手续理应通过税务、交通等部门的审批,但公司只是在名单上改一改电话号码和姓名,就向司机收取4000多元的所谓“过户费”。 不仅如此,导报记者了解到,司机上岗后还必须购买公司统一的服装,而一套简单的棉布工装就要4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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