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安监局四要求强化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2015-04-16 08:47:29 来源:厦门市安监局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近日,厦门市安监局四要求强化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一要注重培训质量。把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并加强培训管理,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二要保证培训时间。职业卫生培训初训课时不得少于16学时,复训课时不得少8学时。 三要出具培训证明。对经培训合格的,由培训单位出具培训证明,记载培训对象、培训日期、培训内容和课时。培训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并按规定时限保存备查。(厦门市安监局 吴升涵)
|
相关阅读:
- [ 03-24]厦门市安监局召开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 [ 03-23]厦门市安监局出台应急响应规程
- [ 03-13]厦门市安监局构建安全发展体系强化综合监管力度
- [ 03-10]厦门市安监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 01-16]厦门市安监局集体约谈5家危险化学品和油气企业负责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