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奖励更要看解决实效
2015-09-29 08:58:52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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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山东淄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就要正式生效了。市民举报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最低可获千元奖励,最高可获3万元,如果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奖励额度还不受上述限制。(见 9月26日 中国安全生产网) 举报安全隐患一经查实,举报人当即就能获得“起步价”1000元的奖励。放眼全国,这样有力度的《安全生产奖励办法》还真不多见。看来淄博魄力不少、决心很大,期待11月份就能颁出几个大奖出来,好好让我们过过眼瘾、开开眼界!说句玩笑话,连俺这东北人都想立马赶到淄博,睁大眼睛、卯足精神,仔细查看一翻,一旦找出个安全隐患,人家市政府就能有大奖、重奖相送,一边在淄博旅游一边当个安全检查员,顺便还能合理合法地赚点钱。 当然这只是个玩笑,其实有很多举报人,并不在意你能给他多少钱,人家看重的是能否及时有效查处他所反应的问题。前段时间,我们交管大队的领导就曾跟我说:他们设立了一个校车违法举报奖,一经查实就给举报人3000元的奖励。有天他接到了一个群众举报“某某乡某某村这几天,总有一台微型面包车接送孩子上下学,车里最多时能塞进八九个小学生”,交管大队长当即表示要派人查处,并告诉了队里的奖励办法,结果那人很爽快地说:“你们那个奖金我不要了,只要你们能把这黑车抓住就行了,咱们老百姓的孩子别出事,就比啥都强!”……前年,我去市里消防支队办事,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消防安全举报受理中心,每年都会接到大量的举报,但不少群众都不来领奖“你们能把问题处理好,我宁愿把这奖金捐出来,给一线消防战士买点儿啥”面对群众这样的表态他们很感动又很为难“市政府拨付的举报奖金必须专款专用,谁也不敢私自动用一分钱”。 强烈建议淄博方面,对于安全举报能“有一说一”,在保好护举报人的前题下,把查处隐患的结果公布出来,既能让群众看到市政府的真诚态度、治理决心,也能让企业感受到压力,从此以后自己一举一动都将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某个路人的一个电话、一封邮件、一张手机拍的照片,都有可能让企业停产整顿、整改受罚。 还是那句话,我们很期待:淄博首个安全隐患举报奖励,能何时兑现?这个安全隐患又是怎么查处的?涉事企业又受到了怎样的处罚?想必举报人很关心,但我们旁人也很关注! (朱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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