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监局“晒出”责任清单
2015-11-17 09:16:30 来源:泉州市安监局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责任清单的部署要求,泉州市安监局在“权力清单”出台的基础上,坚持责任健全、责任法定、明晰责任边界的原则,全面推进“责任清单”梳理编制工作。经梳理,明确市安监局责任事项共229项,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6项。“责任清单”根据市安监局内设机构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职责分工,明确了各项责任事项的具体落实科室和具体追责情形。 日前,泉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安监局“责任清单”,并正式向社会公布。 (泉州市安监局)
|
相关阅读:
- [ 09-16]福建泉州市安监局深化改革安全行政审批制度
- [ 09-06]泉州市安监局三大力举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工作
- [ 08-12]泉州市安监局多措并举推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 [ 01-16]泉州市安监局出新招服务企业
- [ 12-11]泉州市安监局打造“智慧安监”信息化平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