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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认真开展简政放权后行政审批培训工作

2015-12-02 08:57:22  来源:甘肃安监局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今年8月甘肃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七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十一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3项,其中涉及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12项,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根据省政府常务会上刘伟平省长提出的“对下放市县的审批事项,要督促、培训、指导市县政府尽快熟悉业务、开展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服务好”的要求,为确保全省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调整后做到无缝对接,甘肃省安监局高度重视,扎实认真地开展了监管职能下放后的培训指导工作。一是及早安排,充分准备。7月份局长办公会即作出决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监管职能下放后培训工作的预通知》,8月中旬省政府文件下发后,局主要领导再次要求“抓紧准备培训事宜”。各相关处室按照要求认真研究、做好培训授课等准备工作。二是利用网络视频,以会代训。为提高培训效率,经充分准备,10月份以来利用刚刚启用的全省安监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对各市州安监局分管领导和各业务科室人员进行了部分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后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的全面培训。三是分类培训,增强实效。对向市州下放的2项行政审批项目和下放部分审批内容的8项行政审批项目,按照类别,分别由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就非煤矿山、金属冶炼、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严重的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审查和特种作业证核发等审批事项进行详细讲解指导,使市州安监局对下放后的许可事项办理程序、要件、时限要求等有了系统了解和掌握。四是明确要求,加强督查 。在开展培训的同时,要求各市州安监局逐项做好衔接,配强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准确掌握政策;实行“阳光审批”,将所有审批事项纳入政务大厅,审核梳理流程,及时公告社会;严格权限,不得超越权限范围和方式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不得随意再次下放省局已经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省局各有关处室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指导督促,保证了下放后的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目前,各市州安全生产行政审批项目办理工作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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