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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施工损毁燃气管道最高罚10万

2015-12-18 08:36:50  来源:深圳特区报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冬季是燃气事故高发期,市民对燃气安全等问题尤为关心。12月16日,深圳市燃气集团副总裁王文杰就全市燃气供应、市民用气安全等问题和广大网友交流。

损毁燃气管道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

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方权责,为燃气管道加了一层保护盾,能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守住安全底线。王文杰介绍,我市当前燃气管道设施安全运行的外部环境较严峻,通过立法手段可以强化相关管理,为燃气管道设施运行安全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对于市民较为关注的损毁燃气管道最高罚款10万元的条例,王文杰解读:在城市建设中,由第三方施工造成的燃气管道事故给市民带来了不小的安全隐患,相关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薄弱,为杜绝推诿责任,《办法》结合深圳市的实际,具体划定了红线,规定燃气管道的“安全保护范围”和“安全控制范围”,列出了在“安全保护范围”内的禁止行为和“安全控制范围”内施工的保护性规定,并进一步加大了处罚力度。

《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与管道燃气企业签订安全保护协议擅自施工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作业,各处3万元罚款;造成燃气管道损毁的,各处10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为用户提供免费入户安检服务

日常生活中,针对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也尤为重要。王文杰介绍,为了加强对市民安全用气的保障,近年来,市燃气集团推广应用本质安全型的供气设备设施,每12个月为用户提供一次免费的入户安全检查服务,入户安检成功率始终维持在73%以上。深圳市户内紧急事件大幅减少,2014年户内紧急事件率为0.092起/万户·年,处于行业内较低水平。

对于管网的安全管理,近年,市燃气集团率先在行业内推行管道完整性管理,对高压/次高压管道进行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性维护维修管理;委托国内权威机构开展地下钢质管道检测评估,及时更新改造老旧管道;开发手机智能巡查系统,定期采取PPM级(百万分之一)泄漏探测仪器进行管网检测,90%以上的管道泄漏都是由公司巡查人员及时发现并安全处置的,效果十分明显。

场站安全方面,市燃气集团创新性推行“无泄漏站”创建活动,多年来未发生重大场站事故,2014年统计的场站静密封泄漏率低至0.12‰;定期对重点场站进行安全评价,投资1000多万元完善场站安全防范设施,有力保障了深圳市“供气中枢”的安全。

工商业用气价格联动机制启动

王文杰介绍,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调降西二线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0.70元/立方米的相关政策以及市价格认证中心的成本监审结论,我市自2015年11月20日起,已启动管道天然气工商业用气价格联动机制,同步调整完善我市非居民用气价格有关政策。

11月20日起,我市工商用气最高限价下调0.23元/立方米至4.57元/立方米,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供应燃气电厂最高限价下调0.70元/立方米至2.58元/立方米,在最高限价内供需双方自主协商价格。

我市原公福用气和原执行工商业用气价格的医院用气调整为公用性质用气类别,实行政府定价,具体价格水平维持目前的3.70元/立方米,暂不做调整。其中,部分原医院执行工商业用气价格4.80元/立方米,改为执行3.70元/立方米的公用性质用气价格,降价1.10元/立方米。我市原特种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及社会福利机构用气类别取消。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用气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将在完善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中另行规定其具体价格。

王文杰表示,经此次调整完善,我市非居民用气分类已与广东省有关规定一致;同时,气价有所下降,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对减轻下游用气行业负担、促进经济增长将起到积极作用。

(戴晓蓉 韦逸茗 李涵 岑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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