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安全生产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实施方案
2015-12-22 14:40:10 来源:福建省政府安办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近日,福建省政府安办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安全生产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实施方案》。 信息公示工作公示按照“谁许可、谁处罚、谁公示、谁负责”和“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的原则,分级分行业公示,面向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全社会开放查询。一是公示对象。全省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二是时间要求。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同步推送到信用福建进行公示(“七日双公示”);行政许可信息公示期为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为5年。三是任务分工。列入信用体系建设12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按“分级分行业”自行负责公示;未列入信用体系建设12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可实现“七日双公示”制度的,按“分级分行业”自行负责公示;不能实现“七日双公示”制度的,由同级安监部门负责,并在相关行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行政许可“下放”、“委托”的,由承接部门自行负责公示。四是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时推进公示工作;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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