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副市长林万明调研指导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
2016-01-11 08:47:23 来源:泉州市安监局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1月7日,市政府林万明副市长到泉州市安监局调研指导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听取工作人员对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工作要求。 林万明提出,一要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标准化、信息化”工作,推行“行业有标准,企业有清单,车间有表册,岗位有卡片”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让企业知道“查什么,怎么查”,让部门知道“管什么,怎么管”。二要树立典型,要在全市重点县(市、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各培植3-5家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开展较好的生产经营单位,并认真总结经验,组织学习交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三要加强监督检查,提高上报质量,重点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否真查真报,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一批不查不报的企业;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考核力度,有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确保在5月前能够做好全省现场推广会的相关准备工作。 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已完成初步验收工作,进入试运行阶段。其中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已于2015年8月份开始试运行,总共覆盖全市13个县(市、区),323个市、县两级行业监管部门,172个乡镇(街道),截至目前,全市共有6095家生产经营单位纳入信息系统监管,企业上报隐患数10837条,已完成整改10666条,整改率98.42%,部门检查发现隐患675条,已完成整改632条,整改率93.63%。(泉州市安监局)
|
相关阅读:
- [ 12-22]泉州市安监局加强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监管
- [ 12-22]泉州市安监局举办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演示会
- [ 12-18]泉州市安监局通报批评两家安全评价中介机构
- [ 12-15]泉州市安监局强化行政审批工作 五方面落实“马上就办”
- [ 11-17]泉州市安监局“晒出”责任清单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