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多渠道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2016-02-19 08:49:59 来源:浙江省安监局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浙江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对主动做好安全生产的意识不强,安全条件改善和提升安全管理进展缓慢;企业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企业自身隐患排查不及时不彻底,隐患治理未闭环,旧患未除、新患又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七项职责履行不到位;各工种、各岗位安全责任制不健全,员工“三违”现象普遍;特别是当前经济进入新常态,一些传统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安全投入减少,员工不稳定,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为此,浙江省积极探索,多渠道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全面推进社会化服务。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推进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意见,全面推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进一步依靠市场机制,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共治,健全完善以企业购买服务为主,政府购买服务、三方联动、行业片组、园区协作和保险机构参与管理为辅的多元化、多层次社会化服务模式。通过企业购买服务,推动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责任,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应急救援等落实到位,解决中小微企业“不会管、无人管、管不好”的问题,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服务机构或专家参与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安全生产检查、重大隐患整治等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报机制,落实隐患整治闭环管理。进一步培育发展安全服务机构,丰富拓展社会化服务供给。建立完善社会化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服务需求和市场资源精准对接。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发挥“浙江安监”微信微博的优势,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典型做法,做好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提高社会认同度。 二是融合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诚信机制建设。按照“质量优先”的原则,全面提升规上企业标准化达标率和规下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规范化创建参与率;建立健全标准化评审和达标企业运行质量抽查制度,严格实施退出机制,倒逼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诚信外部约束。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级体系,将企业安全信用等级与安全监管、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融资融券、责任保险等挂钩,强化企业安全失信惩戒。 三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意见,通过严格、规范、及时的安全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分级分类建立执法清单,明确执法的范围、重点和频度,针对性开展专项或联合安全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对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实施“四个一律”和停电、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落实“五个一批”要求,形成执法监管高压态势。建立健全案件通报、移送、跟踪机制,推进安全执法与司法的协作配合,加大安全执法的威慑力。继续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通过挂牌督办、纳入考核、向社会公布、加强督查等手段,推动隐患单位加强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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