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出台煤炭行业企业结构调整中央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2017-01-22 15:31:5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月青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月22日讯 (通讯员 马书文 王才秀)经龙岩市人民政府同意,2016年12月30日,龙岩市出台印发《龙岩市煤炭行业企业结构调整中央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18条款,有效期至2021年。 煤炭行业企业结构调整中央专项奖补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地方政府用于推动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专项奖补资金。专项奖补资金额度由承担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任务的相关产煤县(市、区)对完成化解过剩产能的煤矿分别核定。奖补资金由两部分构成,其中:一部分按化解过剩产能量分配资金,占全市年度奖补总资金70%。另一部分按安置职工人数分配资金,占全市年度奖补总资金30%。《管理办法》要求,相关产煤县(市、区)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中央奖补资金管理使用细则,明确资金的申请、分配、使用、监督考核等内容。资金管理细则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并向社会公开。 目前,龙岩市财政局等三部门以《关于预报中央财政2016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通知》预拨各产煤县(市、区)中央专项奖补资金1032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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