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安全生产知识网> 新闻资讯 > 正文

厦门市要求深刻吸取地铁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2017-02-24 15:50:26  来源:  责任编辑:肖月青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2月24日讯 (通讯员 陈佳玮)为深刻吸取“2.12”轨道交通较大事故教训,近日,厦门市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地铁等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要立即对在建地铁等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涉及高压仓的设备设施(如医疗设备、盾构机)要加强相关操作规程落实情况、相关隐患排查的督查工作。

通知强调,要设定科学合理工期,提供准确可靠的前期基础数据,及时、足额拨付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为速度而降低安全质量要求;要加大对盾构机等先进设备的学习力度,加强对地下空洞等工程环境安全隐患的调查和处理,摸清周边燃气、供排水、通讯管线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情况,消除可能影响结构稳定和施工安全的因素。

通知还要求,事故发生单位要及时报告险情,同时组织第一时间的抢险救援,严禁瞒报迟报。相关部门要加强值守,认真做好接报、上报以及救援组织工作。各区政府要加强辖区地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导和落实工作,确保及时妥善处置事故,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要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各项预警与应急处置方案措施,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专题专栏
更多>>企业风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