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全国首创燃气安全保险制度
2017-04-28 18:14:5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月青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4月28日讯 (通讯员 吴升涵)4月27日上午,厦门市燃气责任保险项目签约仪式在市燃气管理中心举行。即日起,只要在厦门购买正规的瓶装燃气,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理赔。 燃气责任保险项目落地,标志厦门市燃气安全保险制度正式建立,商业保险正式参与厦门市燃气安全管理。据了解,这一全市统保模式属全国首创。根据燃气安全保险制度,对厦门市瓶装燃气商业用户和居民用户在经营或使用燃气过程中引起的火灾、爆炸、爆燃、泄漏中毒,导致 人身伤亡、医疗费用及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厦门市具备燃气经营资质的企业有七家,均参与此次统保项目,项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财险”)中标。如果在厦门市购买的瓶装燃气不属于这七家企业则为“黑气”,不在保险范围内。如果事故是人为故意造成的,肇事者的人身财产损失将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 燃气安全保险的保费由七家燃气企业分别承担,不会增加用户购买瓶装燃气的成本,用户不用多掏钱就能够得到保险服务。本保险方案的年度累计赔偿责任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人民币1000 万元。其中,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人民币 500万元、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人民币 5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人民币 80万元。人保财险每年还将计调出保费的 10%作为救助基金,在正常理赔外救助受害者。 项目承保方已成立专项理赔服务小组,瓶装燃气用户和燃气企业如在经营或使用燃气过程中引起事故导致人身财产损失,可拨打 95518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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