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严肃处理一家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企业
2017-09-14 19:34:33 来源:省安监局 责任编辑:郑思楠 我来说两句 |
日前,明溪县安监局成功办结一起企业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行政处罚案件,给予某胶合板生产企业行政罚款人民币3万元。 今年6月份,明溪县组织县安监局、县林业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对辖区内生产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多年未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县安监局执法人员经询问、调查取证后,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并作出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下阶段,县安监局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部分企业存在的“观望”、“半执行”等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倒逼企业主动完成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达到“处罚、警示、推动”的效果。全面推进企业职业健康基础建设工作,切实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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