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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永定区印发《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主体责任告知书》

2017-10-10 17:26:5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0月10日讯(通讯员 林矩鸿)日前,龙岩市永定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印发《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主体责任告知书》给所有企业。

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责任主体。该区对检查发现的建设项目存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施工前,未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前或试运行期间,未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规定验收合格等问题进行告知。同时,未按照规定实施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该区安监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流程》一并印发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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