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开展煤矿节后复工复产专项安全督查
2018-03-28 10:35:51 来源: 责任编辑:王超 我来说两句 |
3月22日,福建煤监局下发通知,决定组织3个督查组,于3月26日至3月30日对全省煤矿开展节后复工(产)专项安全督查。 要求全省煤矿企业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对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总局令第85号)、《福建省煤矿复工(产)验收工作方案》等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编制符合本矿实际的复工(产)方案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对井上下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自纠,重点突出水害、火灾、人车、瓦斯等内容。凡煤矿企业自查不认真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复工(产),并依法从严立案查处。 各产煤市、县(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辖区内所有需复工(产)的煤矿(含省属煤矿)逐一进行验收确认,做到责任明确、规范有序,既要严把关口,又要方便企业,有效促进我省煤矿复工(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严禁在复工(产)验收工作中擅自降低标准,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批准煤矿企业恢复生产建设。(综合处)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更多>>专题专栏
更多>>企业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