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安监局培养企业“三大责任”
2018-09-04 10:29:45 来源: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 责任编辑:王超 我来说两句 |
顺昌县安监局以案说法,注重培养企业责任感,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培养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大力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是培养社会责任。安全生产红线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的保障线,也是企业的责任线。企业不能只仅仅追求效益,要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宣传安全生产正能量,确保企业所有员工的生命安全,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企业要以人为本,将安全生产理念深深融入到企业的日常管理和文化建设中去。 三是培养道德责任。企业内部需要承担的道德责任主要包括善待员工、关注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等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讲好企业安全健康发展故事,注重培养企业的道德责任,让企业主动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组织员工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职业病防护管理措施,保障职工身心健康。(顺昌安监局 王惠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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