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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五举措”抓好打击假冒特种作业证专项治理工作

2018-10-22 10:57:35  来源: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  责任编辑:王超   我来说两句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假冒特种作业证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范教育培训,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对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意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专项行动的要求上,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完善督查检查制度、联络员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责任考核制度。细化整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区、镇(街、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区域间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

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45、110等平台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线索查实,举报有奖。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查获的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四是严格督导检查。区、镇(街、场)政府安委会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好对现场执法人员的执法指导,提高执法人员对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辨识能力和甄别水平。严格依法查处,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规范、适用法律准确。

五强化责任追究。对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要依法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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