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于11月中旬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调研。 调研内容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总体情况,包括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包括安委会及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及联动执法情况;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情况;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及执法情况;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等。制度建设及落实方面情况。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面情况。 11月13日,三明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听取了三明市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支队等8个部门汇报,并实地检查了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闽通长运三明市客运东站。11月14日至16日,三明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到沙县、尤溪县、大田县、永安市,听取当地政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汇报,并深入企业实地开展调研。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三明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一法一例”,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细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法律意识,强化监管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到位,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三明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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