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安排,我区制定出台《福州市长乐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全面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从上到下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也相应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层层落实责任。二是严格行业检查。紧盯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城镇燃气、“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摸排整治。区安监局采取聘请专家等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列入福州市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对象,涉及危险化学品、民爆、涉氨制冷、粉尘涉爆、冶金有色等8个重点行业139家企业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全面推动隐患整治。大检查开展以来,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4762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188家次,排查隐患10927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强化政府督查。区安办成立专项督查组,结合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重点考核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大检查进展、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和整治情况,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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