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河北张家口“11.28”化工厂爆燃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福清市安监局开展为期3天对14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执法人员通过对危险化学品(易制毒)经营企业备案制度执行、责任制建立及履行、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信息填报等情况。对使用危化品储存企业重点检查了各企业在易制毒化学品仓储、使用、运输等环节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各类台帐使用、报表统计等情况。 该局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企业下达相关责令整改指令书,要求问题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检查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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