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以下简《条例》)是应急管理部组建以来国家出台的第一部安全生产领域的法规,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做好宣贯解读,3月29日,龙岩市应急局邀请市委党校黄虹老师开展《条例》专题辅导讲座,局党组书记、应急局局长赖进益主持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黄虹老师从《条例》出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应急工作体制、强化应急准备工作、规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创新应急保障措施等方面结合事故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条例》的重要意义和重点内容,现场与干部互动氛围热烈,对局机关干部系统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应急管理部门要深入做好新《条例》宣贯工作。同时,按照新《条例》要求严格监管执法,针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环节,加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强化风险防控,督促企业加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落实各项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列出清单、现场核查、滚动排查,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机制的长效推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应急队伍建设,落实应急机制,加强应急值守。督导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提高快速响应和有效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龙岩市应急管理局 王才秀 王剑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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