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多发易发期。连日来,我市提前部署,多举并措加强清明节及春夏季森林防火安全工作。4月2日至4日,省、市林业部门组成4个联合调研指导组,深入9个县(市、区)重点检查森林防灭火工作动员部署、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理、扑救工作准备、防火值班等情况。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市委书记郭锡文、市长梁伟新、副市长黄国璋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对全市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做出全面部署,要求各地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3月29日,市政府下达了为期10天的禁火令(4月1日至10日),并下发《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同时,按照中央、省、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我市相关部门还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专项督查行动,采取“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片、片包山头地块”等措施,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于墓地集中区域,采取“人盯人”的战术,严防死守,管住管好野外火源,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森林火灾隐患78处,均已整改到位。 任务明,措施清。目前我市各级相关部门已全部启动24小时运行机制,并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值班情况的检查督查,确保火情信息畅通。此外,市防火指挥部将定期不定期抽查各级值班情况,对出现脱岗、漏岗的,给予通报批评或严肃处理。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报告制度,对监测到的火点,认真迅速的核查并及时反馈,全面了解情况,并及时逐级上报防火部门,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和防火工作顺利开展。 科学扑救,严防火情。我市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强化安全扑火知识培训,坚持组织专业、半专业队伍扑救森林火灾,安排有扑救森林火灾经验的群众上山扑火,禁止群众无组织上山扑火,严禁组织中小学生、老人、妇女等上山扑火,严禁无指挥扑火经验的干部指挥扑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同时,我市还积极倡导文明祭祀、环保祭扫,引导群众采取植树送花等方式祭扫,减少焚烧纸钱、燃香点烛及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让全社会充分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据统计,全市共出动宣传车705车次,翻新增设固定宣传牌1183块,分发各类宣传材料306万份,发送警示短信、微信541万条。(闽东日报 记者 杨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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