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应急管理网 > 安全生产 > 正文

泉州市应急局强化工贸电力企业灾后复工复产安全工作

2023-08-06 12:50:41  来源: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陈静   我来说两句

为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迅速投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泉州市应急局制定下发了《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工贸电力企业灾后复工复产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迅速组织指导工贸电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好灾后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工贸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认清安全生产形势。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深入分析工贸电力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借鉴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防汛抗台的有效经验,监督指导企业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加强安全服务指导,守住安全生产红线,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安全监管指导。要加大对辖区工贸电力企业复工复产服务指导力度,要组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或聘请安全专家对台风过后影响到的厂房设备、变压器房、仓库、员工宿舍等开展精准有效的安全隐患排查服务,全力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要坚持监管和服务相结合,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的问题和困难,对于个别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复工复产条件不达标的企业,要彻底整改到位,不可盲目复工复产。

持续推进标准化提升助力企业本质安全。要充分认识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泉安办要求,不因受防汛抗台的影响,放松或减弱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升力度,要督促指导企业合理正确运用标准化创建“3456”工作法,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对照“检查清单”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及时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实现闭环清零,持续推进标准化提升助力企业本质安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