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应急管理网 > 安全生产 > 正文

三明市防指第六督导组在宁化持续督导台风防御工作

2023-09-07 20:02:02  来源: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陈静   我来说两句

2023年9月4日至今,三明市防指第六督导组到宁化县开展防御第11号台风“海葵”工作督导。 

督导组一行先后到县级防汛指挥中心,部分乡镇,县防指部分成员单位等地察看指导,了解防御第11号台风“海葵”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等,并对当前防御台风工作进一步督促指导,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督导组在宁期间持续督导,全面推进各项防御工作。如在县防汛指挥中心,多次参加上级和本级调度部署会议,学习传达上级党委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在县气象局,查看值班值守,人员到岗到位,了解第11号台风“海葵”动向;在“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天和山庄”项目现场,详细了解防汛防台风准备工作,查阅防汛防台风内业资料,实地察看施工作业现场。在泉上镇,了解镇、村两级防汛防台风工作落实情况,并走访青瑶村高陡边坡住户及察看泉上水库运行管理情况。 

督导组要求,一要持续防御不放松。要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二要持续隐患排查不间断。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高陡边坡、水库山塘、老旧房屋、景区景点、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巡查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三要持续转移避险不犹豫。要以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为首要目标,要按照“七个凡是、七个坚决”原则和“三个紧急撤离”要求,提前组织干部下沉,坚决果断转移生命受威胁的危险区域人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