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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建网5月24日讯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昨天高票通过《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在会后召开新闻发布会颁布此法规,法规于昨日起施行。

以地方立法形式促进两岸农业合作,在全国尚属首例。这也是国务院出台支持福建加快建设海西若干意见后,我省通过的首部涉台地方性法规。法规有八大创新之处,台胞来闽投资农业将享受全方位扶持。

明确闽台合作的“大农业”概念

法规明确,闽台农业合作是双向、双赢、全面的。这里所指的“农业”是“大农业”概念,即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以及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参与合作台胞可享本省居民同等待遇

法规规定,从事闽台农业合作的台胞与本省居民享有同等投资待遇,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台胞可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品牌农业企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使用权,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福建省著名商标和福建省名牌产品等,经认定后享受县以上政府优惠政策;可申报评审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在农业保险、救济救助方面,与本省居民、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设立闽台农业合作专项资金

法规明确了政府的服务和保障职责,规定省政府应将闽台农业合作纳入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闽台农业合作的服务。省政府设立闽台农业合作专项资金,市、县(区)政府根据需要设立闽台农业合作专项资金,这笔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法规还对信息、工商、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服务保障职责作了具体规定。

鼓励合作9种新型农业项目

法规明确了鼓励从事的闽台农业合作项目,包括农业综合开发,良种引进、繁育、试验、示范和推广,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农业高新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新型农用工业,农产品物流业,休闲农业,国家和本省鼓励的其他项目。从事以上合作项目的享受国家和本省相应的扶持政策。法规还规定,鼓励本省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赴台开展农业合作与交流活动。台胞还可代理闽台农业合作招商业务,举办农业经贸活动,依法发起或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

县以上政府可设台湾农民创业园

法规对台湾农民创业园和闽台农业合作示范区的设立和资金支持等作了具体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政府批准,县以上政府可设立台湾农民创业园和闽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此园(区)享受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农业高新技术项目的资金支持。对台湾农民创业园的用地规模和布局,县以上政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予以统筹安排。


 

农业合作用地用海有保障

土地、林地、海域是闽台农业合作的生产要素,保障其有效使用,法规有三方面规定。一是闽台农业合作项目需使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的,可按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流转方式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需使用其他农村集体土地的,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荒山、荒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可依法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或者海域使用权入股与台湾同胞合作从事农业开发。三是闽台农业合作项目需要使用海域的,可依法申请取得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手段更灵活

为解决台胞反映强烈的贷款和融资难问题,法规在抵押贷款手段方面给予了更灵活的政策。法规规定,台胞可依法将其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海域使用权等作为抵押财产,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台胞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专业性担保公司,为台胞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多种措施保障投资者权益

法规以多项条款对闽台农业合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作了规定。禁止向闽台农业合作企业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除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规定或授权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到闽台农业合作企业检查,不得强制这些企业参加培训班或评比活动。相关企业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受侵时,可向有关部门反映,或向台胞投诉协调机构投诉,有关部门和台胞投诉协调机构应在30日内给予答复和处理。(据福州日报)

 

人行福州中心支行日前发布2009年第一季度福建省金融统计数据。数据显示,一季度,全省金融机构新增贷款1214.27亿元,相当于去年全年增量的83.56%。银行业有关人士分析认为,银行业贷款增量创历史新高,表明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效应明显。

今年初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我省金融机构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的要求,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引导货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和信贷结构优化,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金融市场持续平稳运行,企业资金状况进一步好转,社会信心得到提振,市场预期得到改善。

一季度,在我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带动下,银行信贷出现前所未有的快速增长。3月末,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1106.13亿元,同比增长23.74%。

专家认为,信贷投放较多,有利于保增长。银行业经过股份制改革后风险控制能力大大增强,因此不会带来资产质量的下降。来自省银监局的数据支持了这一观点。3月末,全省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82%,比年初下降0.29个百分点。

在关注信贷总量的同时,我省金融机构贷款结构调整明显。受金融危机环境下银行业风险控制意愿增强影响,票据融资业务大幅增长,政府导向的基础设施和项目贷款增加较多。

一季度,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省级重点项目累计发放贷款240.9亿元,并且,省级重点项目信贷资金主要投向重大基础设施和工业项目,二者信贷投入分别占总投入的65.56%和28.45%;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对40个福建省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累计发放贷款20.73亿元,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信贷资金主要投向高速公路、节能减排和生态工程、农村民生工程,三者合计占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信贷资金投入的97.57%。

业内人士认为,这是我省银行业对促进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持续加大对海西建设尤其是工业的支持力度,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配合进一步增强的直接体现。

中央扩内需政策出台后,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对近期福建省紧急启动的已核准审批的建设项目,及时跟进相关金融服务,主动做好与财政和企业资金的衔接配套,加快信贷投放力度。同时,推进政银企合作,依托福建省政银企会商电子信息平台,及时了解搜集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促进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信息与银行信贷资金供应的对接。2008年11月,与省经贸委、省银监局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工业项目建设 协调落实解决工业项目贷款和流动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主动关注和支持308项工业项目建设,促进我省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季度,我省工业贷款新增281.13亿元(含票据贴现),同比多增78.61亿元,为工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撑。

与此同时,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还积极拓展票据融资,增加对企业尤其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

票据融资是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制造业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随着票据融资利率的不断走低,越来越多企业通过票据融资的形式获取银行的信贷资金。3月末,全省中资金融机构票据融资增幅较上年末大幅提高483.54个百分点。有关专家指出,票据开票企业多为信用等级较高、现金流较为充足、位于产业链核心的大中型企业,持票人多为中小制造业企业。因此,票据融资业务的发展,对弥补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融资不足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这些企业以低于贷款利率的成本获得资金,避免了企业资金链紧张的局面。

农村市场是扩大内需的重要领域。今年初以来,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建设提供配套信贷资金,重点支持水电路气、通讯设施、清洁能源等生产生活设施领域。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到农村开展业务,发挥各自功能和特点,提高金融支农合力。一季度末,全省中资金融机构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为2822.05亿元,比年初增加237.99亿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提供的信息,2009年,福建省积极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增加保费中财政的补贴比例,进一步扩大保险的覆盖范围。

1.将森林火灾保险范围覆盖到全省,每亩保险金额由400元提高到500元,并进一步降低保险费率。

2.继续扩大水稻种植保险范围,从去年10个县扩大到25个粮食主产县,增加病虫害保险责任,每亩保险金额由250元提高到300元,降低理赔起点到损失五成,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由60%提高到70%,市县两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仍为10%,农户承担20%。

3.渔船保险从去年9个渔业大县扩大到全省沿海县市,将各类渔船全损险的标准费率统一下降35%,扩大保险责任范围,即在保留“全损险”保险责任的基础上,增加“一切险”的保险责任。渔工责任保险继续在全省范围实施,保险费率由2.7‰下降到2.2‰,在保留原有保险金额1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一档保险金额15万元。

4.继续在全省实施农村住房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在农民自愿参保的前提下,做到“应保尽保”。

中国福建网4月29日讯  5月1日,福建省将全面进入伏季休渔时期。日前,省海洋与渔业局向全省发布了《2009年海洋伏季休渔通告》。今年休渔政策有何调整?如何协调海洋资源养护与渔民利益保护之间的关系?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陈泽銮就此接受记者的采访。

休渔时间更长 禁止作业类型更多

今年是福建省贯彻实施伏季休渔制度的第12个年头。通过伏季休渔,有效缓解了捕捞压力,福建省经济类的幼鱼得到有效保护,产卵亲体和幼鱼的数量明显有所增加,渔业资源得到短暂的休养生息。

通过船网工具指标的“双控”管理,使海洋捕捞渔船和主机功率总量有所下降,但是目前我省渔民的捕捞强度仍然超过资源可捕量,海洋渔业资源状况仍面临巨大压力,渔业生态系统失衡,经济价值高的鱼类资源日益衰退,基本形不成鱼汛。由于渔获总量减少,渔获物仍以经济价值较低的小杂鱼为主,也直接影响了渔民的经济收益。

为了更好地养护海洋渔业资源,今年福建省延长了休渔时间,增加了禁渔作业的类型,除了单层刺网和钓具作业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都按照不同的时间段都纳入了休渔管理。其中,新增5月1日12时至7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灯光围(敷)网作业;北纬26度30分以南福建海域,北纬26度30分以北福建海域,禁止作业类型增加至拖网、刺网(除单层刺网外)、围网、耙刺、陷阱、杂渔具等,禁渔期均比往年提前了半个月,分别为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全省海域除禁止桁杆拖虾外,禁止笼壶作业。此外,5月1日12时至7月16日12时,全省海域仍然禁止张网作业。

解决休渔期带给渔民的影响

目前,福建省有各类捕捞渔船3.7万多艘,其中伏季休渔船占了95%,这些渔船多半是靠捕捞为生的传统渔民。渔民与农民不同,休渔期较少外出打工。实施新休渔制度后,必然会影响渔民的经济收入。如何做好渔民的思想工作,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今年伏季休渔期间,福建省将会为渔民开办渔业法律、法规及渔业生产的知识讲座,并进行各类培训,提高他们的生存技能,帮助富余渔民转产转业。同时,海洋与渔业部门还将督促各渔区足额、及时发放中央的各项惠渔资金,尤其是关系渔民切身利益的燃油补贴,确保休渔期前发放到位;进一步落实政策性渔业保险工作,使每位渔民人身财产有保障;协助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千方百计拓宽休渔渔民的生产出路和就业渠道,解决贫困渔民的生活困难,防止特困渔民因生活所迫发生违规生产的问题。

此外,高温和台风多发季节即将到来,各地对停泊比较集中、时间较长的渔船,要落实休渔船只的防火、防盗、防台风等“三防”措施,避免引发各类事故。

违反伏休秩序的不能领油补

为严格执行调整后的伏休制度,今年我省从政策上明确将该制度与燃油补贴政策相结合。今年中央惠渔政策“机动渔船油价补贴”的发放工作与往年略有不同,分上半年与下半年两次进行。上半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的渔业油价补贴资金共4.49亿元。对于违反伏休规定的渔船,在处罚时应追回2009年上半年已发的渔船燃油补贴,并不予发放2009年下半年的渔船燃油补贴。这意味着,违反伏休秩序的渔民将不能领到补贴资金。

此外,在伏休前,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监管部门将对本辖区内休渔渔船分类登记造册,划定休渔渔船停泊区,组织渔船有序停泊,并将休渔渔船的船名号张榜公布在相应的港口、码头、澳口,以便群众监督;沿海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联系当地边防部门、乡镇船舶管理机构以及村(居)委会,协助收回、集中管理捕捞许可证,待开捕后再统一发还给渔民,做到“以证管船”,伏季休渔期间暂停非刺网、钓具作业变更为刺网、钓具作业类型申请的受理;此外,各级部门将通过港口巡回检查、港口24小时的监视和录像及海监岸线巡查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巡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陈泽銮表示,实施海洋伏季休渔是为了养护海洋生物资源,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也是为了满足沿海广大渔民更长远的生存需求,村(居)委员会、渔业协会等基层组织应共同发挥作用,实施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模式,实现海洋资源与渔民利益保护的双赢局面。

 

2月1日,作为2004年以来第6个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公布,这份文件有什么巩固农业农村发展好形势的“新办法”?2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亮点一:

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

今年农民种粮可增收1100亿元

去年秋天开始,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国内经济增长受到了一些负面影响,也波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农产品价格涨幅明显比以往下降,有些农副产品的价格甚至是绝对水平的下降。在国内外资源性产品价格普遍下行的态势中如何保持我国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水平?

针对这一广泛关注的问题,陈锡文表示,农产品价格下行压力加大是今年农村经济增长面临的一个巨大困难,党中央、国务院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已经反复研究,陆续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概括起来有五方面:

一是加大对农业的基础设施和科技服务方面的投入,降低农民的经营成本;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各项直接补贴,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这四项补贴今年预计将增加到1200亿元左右;三是提高政府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水平;四是增加政府的储备;五是合理调控进出口。

陈锡文对粮食收购价格作了进一步解释:不久前公布的今年稻谷的最低收购价格平均每50公斤提高了13元钱,提价幅度在13%到16%。目前初步考虑,今年各类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每0.5公斤提高0.11元左右,按去年全国5285亿公斤粮食产量计算,如果每0.5公斤提高0.11元,农民在粮食上的收益就可以增加1100亿元,这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措施。

亮点二:

大规模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

多管齐下解决2500万农民就业

据陈锡文介绍,不久前农业部的一次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到春节前返乡农民工约占总数的38.5%,其中60.4%的农民工是正常的春节回家探亲,其余39.6%的人是属于失去了工作或者还没有找到工作就返乡了。根据这个数字测算,在目前13000万外出就业的农民工中,有15.3%,即2000万左右的农民工现在失去了工作或者没有找到工作。加上每年新加入到外出打工队伍的农民,今年共有2500万农民就业面临很大压力。

对此,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要尽量多使用农民工;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农民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规模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农民工技能培训。

“近几年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在其纯收入中约占40%,所以农民工就业数量的减少带来了农民收入增长的困难。”陈锡文表示,去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已专门发出了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主要政策包括:鼓励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的企业尽可能不解雇或者少解雇农民工;采取一系列支持和补贴的办法,帮助农民工回乡以后自己创业;要求各地切实保障外出农民工的土地保障权益,等等。


亮点三:

农村民生建设重点投向5领域

要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

陈锡文说,在民生事业的建设方面,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强调了五个重点领域:

一是农村电网建设,大的电网建设覆盖农村人口已经达到了95%左右,还有5%左右要通过其他措施加快覆盖或是供电保障。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要实现城乡之间用电的同网同价。

二是关于乡村道路建设,目前为止全国有87%左右的行政村都已经通公共客车,今后通达率要进一步提高。

三是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过去几年每年解决3000多万农民的饮水安全问题,文件要求从今年开始每年解决6000万以上农民的安全饮水问题。

四是加快农村的沼气建设,过去每年沼气中央财政要投入20亿元,今年在这个水平上要进一步提高,以使每年能解决400万到600万农民家庭使用沼气。

五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进行试点工作,在国营农场和国营林场等一些过去长期被忽视的地方加快推进建设。

亮点四:

农地流转强调进一步规范

必须让农民自愿选择

据陈锡文介绍,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先强调要落实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对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进一步界定清楚,并且保障其权益;对承包地地块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

同时,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让农民自愿选择,任何人不能强迫农民去流转土地,或者阻止不让农民自愿地流转土地。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的所有权,不得改变土地的用途,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二是有关部门要加强为农民土地流转服务的管理,让农民知道谁需要转让出土地来,谁有承包别人土地的愿望和要求,并且依照法律规范地签订合同。

此外,中央一号文件涉及的农村土地方面第三项政策是,强调必须落实好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来的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综合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新华社1日受权全文播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意见》对做好当前农业农村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这是在近年连续发出5个加强“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基础上,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的新形势下,中央制定的又一个重农强农的一号文件。

《意见》指出,必须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充分估计困难,紧紧抓住机遇,果断采取措施,坚决防止粮食生产滑坡,坚决防止农民收入徘徊,确保农业稳定发展,确保农村社会安定。

《意见》共分5部分,包括: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强化现代农业物质支撑和服务体系;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意见》指出,2009年要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加大投入力度,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改革创新,千方百计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指出,做好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

《意见》指出,扩大内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把“三农”作为投入重点。要进一步增加农业农村投入,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意见》强调,在农业连续增产的高基数上,2009年保持粮食稳定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必须加大力度扶持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水平,不断增强综合生产能力。要支持优势产区集中发展油料等经济作物生产,加快发展畜牧水产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