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直通屏山> 舆情关注 > 正文

闽发布今年1月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发现3例H7N9病例

2016-02-15 08:41:3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东南网2月15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今年首月,我省发现3例人感染H7N9病例。导报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卫生计生委日前发布2016年1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表明,我省上月报告甲、乙及丙类传染病1.74万例,其中8人死亡。

通报显示,1月,全省共报告甲、乙类传染病10075例,死亡7人。除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血吸虫病无病例报告外,其余均有报告,其中人感染H7N9病例3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甲、乙类传染病为:病毒性肝炎、梅毒、肺结核、淋病、猩红热,占发病总数的98.43%;报告死亡的传染病为:梅毒、病毒性肝炎、艾滋病、肺结核、狂犬病、人感染H7N9。

当月,全省共报告丙类传染病7365例,死亡1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占丙类传染病发病总数的99.76%;报告死亡的传染病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