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立志: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www.fjsen.com 2012-02-03 10:08 安立志 来源:《南方日报》 我来说两句
安立志 文化的悠久,作为一种资源,固然有其得天独厚的炫耀与自豪之便,但也会因其历史因袭的沉重而令人沮丧。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针对我国传统文化,明确提出了“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统一”的方针。我对《决定》作过统计,长达17000多字的文献,“创新”一词出现了36次,“传承”一词出现了8次(“继承”出现了1次)。从纯粹统计学的角度看问题,如何对待传统文化,似乎《决定》更加注重创新而非传承,其实,“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是作为《决定》第五章的一个专节阐述的,而“创新”一词则分布于全文,其指向则是各种各样。 “传承”好像是近几年的新词,在同一意义上,过去通常使用“继承”一词。“传承”者,传递、传接、薪火相传之谓也;继承、承受、一脉相承之谓也。传承与创新,似乎也属于辩证统一。费孝通先生对这一关系曾经作过精辟的论述:“创造不能没有传统,没有传统就没有了生命的基础。传统也不能没有创造,因为传统失去了创造是要死的,只有不断地创造才能赋予传统的生命。”传统文化为什么不能只有传承而应创新呢?传统文化并不都是“维生素”与“蛋白质”,也必然有着“病毒”与“细菌”。正因“五千年”历史长河的过于悠远与古旧,自然少不了泥沙俱下、鱼龙混杂。文化如何传承,自然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然而,确定一条原则是容易的,难的是如何操作。何为“糟粕”,何为“精华”?以什么为标准?谁是标准的制定者?如何鉴定某一标准的客观性或科学性?即使对于《红楼梦》这样一部古典小说,尚且“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何况“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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