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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能否从女性开始
www.fjnet.cn 2011-03-01 07:57  张遇哲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记者从全国人大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统筹考虑就业形势、性别平等、社会保障等因素,兼顾干部与工人、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各种情况,充分论证、审慎研究女性退休年龄问题。(2月28日《新京报》)

男性60周岁退休,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退休,这是人们耳熟能详的法定退休年龄。然而,恐怕很少有人知道,这一规定的依据竟然还是1978年国务院下发的两个文件——《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时光荏苒,两个《暂行办法》一“暂行”就是30多年。诚然,当初规定退休年龄性别差异的初衷是照顾女性,让女性早些退离工作一线回家休息,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这一做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实际情况,负面效应逐渐凸显。

与30多年前相比,如今国人的平均寿命已经显著延长,其中,女性的平均寿命比男性长3年以上,退休年龄却比男性早5到10年,难免造成一些女性心理不平衡,产生被歧视感。同时,随着女性的教育年限增加,实际参加工作时间延后,过早的退休造成工作年限大大缩水。以女性55周岁退休为例,23岁大学本科毕业,可工作时间约为32年;28岁博士毕业,可工作时间约为28年。事实上,许多高学历女性专业人才到了50多岁,知识和阅历积累达到顶峰,正是出科研成果的时候,退休年龄的制约,既剥夺了女性平等的劳动权利,又不利于女性人力资源的充分发挥,难以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近年来,关于延长女性退休年龄的呼声日渐高涨。每年两会,都会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相关议案提案。如今,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传出官方将充分论证、审慎研究女性退休年龄问题的消息,无疑是送给广大女性同胞最好的节日礼物。

不过,研究女性退休年龄,眼光不能局限于消除男女年龄不平等的问题,更应放眼长远,以此为契机推动弹性退休制度的全面实行。与我国退休“一刀切”所不同,西方国家普遍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即政府规定一个退休年龄段区间(比如58岁到65岁),员工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在这个年龄段选择合适的时间点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这一人性化规定,充分体现了对个体劳动权的尊重,有利于实现人力资源效益的最大化。然而,尽管许多有识之士为之奔走呼吁,弹性退休在我国却迟迟“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上海去年10月起试行柔性人才退休,但仅限于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等,并不具有普遍意义。

2010年10月,联合国消除妇女歧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老年妇女和保护其人权的第27号一般性建议》,其中特别指出:“妇女的退休年龄应是可选择的,如果她们选择了和男人一起继续工作并愿意积累养老金,就应该保护老年妇女继续工作的权利。”事实上,由于行业工种的差异和个体诉求不同,每位女性对于退休年龄也有着不同的意愿。因此,这次研究女性退休年龄,完全可以而且应当引入弹性机制。一方面实行行业的弹性,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劳动强度,规定相应的退休年龄;另一方面尊重个体的自由,把提前或延后退休的选择权交给妇女,让其根据自己的体能、精力、健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后自行决定。

风物长宜放眼量。在我国老龄化步伐不断加快的今天,研究女性退休年龄倘若成为推行弹性退休的发端,进而推动这一制度的全面实施,则其意义远远超出追求男女平等本身。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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