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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首先要实现“自保”
www.fjnet.cn 2011-05-25 08:42  朱昌俊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六家拥有特级、一级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共同承建总投资8亿元的青海最大拆迁移民安置工程康川新城。这一保障性住房工程未毕,六家“大企业”都盖出了“问题房”,21栋楼被检出质量问题。(新京报2011-5-24)

诸如楼脆脆、房跪跪之类的问题房新闻近年来虽屡屡见诸报端,但由政府主导的保障房建设也爆出质量问题,却着实显得刺眼。这也冥冥中灵验了保障性住房政策开始实施时公众的担心:远远低于市场价的保障房有质量保障吗?

事实证明,公众的担心并不是多余。此次问题保障房的出现,一部分成因就被指为“遭遇通胀因素和建材涨价,施工单位不愿再投入成本确保质量”。资金问题一直是萦绕在保障房建设上的一块阴云。关于资金来源,住建部副部长齐骥3月9日在记者会上就曾表示,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的任务,有8000多亿是通过社会机构的投入和保障对象以及所在的企业筹集。剩余的5000多亿的资金,将由中央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市县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来筹集。

鉴于资金来源的多方性,这里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就有,在资金未能到账前,迫于指标压力,地方政府就可能强行上马,忽视质量而保数量上的完成;另一种情况是,由于保障房的公益性,在“只陪不赚”的事实面前,个别地方就可能怀着“能省就省”的节约心态行事,如此算盘下,豆腐渣工程显然在所难免;当然,另一种最坏的局面是,本来充盈的专项资金被层层盘剥,最后真正花到建设上来的被大打折扣。

以上都可以说是导致保障房自身不能被保障或只保量不保质的重要诱因。然而,资金保障并不意味着“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保障房建设更应该是一个精细活,这其中包括选址、招标、规划、施工、分配都应有遵循严格的程序规定。如没有精密的配套制度设计,这本“民生经”很容易被念歪。比如,招标程序上就可能出现不符资质的施工方通过不正规渠道而获得承建资格,从而影响建筑质量;而分配环节中,就被曝存在保障房“被骗购”“被团购”“被倒卖牟利”等分配乱象。种种走偏都可能造成保障房在质或量上的有名无实。

保障房难以“自保”的灰色现实,折射出的其实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裹挟其中的工程腐败问题、形象工程问题都是种种乱象的病灶。要使保障房得到保障,医治处方也别无新意:一来,要彻底打消地方政府的侥幸心理,对保障房的考核要重数量更要重质量,实行严格的责任倒逼制,政府要为质量和数量兜底;二来,切忌全国一盘棋,建设标准和规范都要视各地情况甚至气候差异而定,在指标分配上更要视地方财力而行,严防打肿脸充胖子和病急乱投医;其三,每个环节上的外部监督和民众参与应以制度的形式进行保障。比如邀民众参与规划听证,定时发布施工进度。唯有步步严防,保障民生的保障性住房才能不致在质量和数量发生偏废,真正滋润民生。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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