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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辟谣与真相洁癖
www.fjnet.cn 2011-07-21 10:56  林楚方 来源:时代周报    我来说两句

前段时间,我的两个朋友围绕新浪官方辟谣ID“微博辟谣”小辩一次。起因和李希光(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有关。朋友A向“微博辟谣”(新浪官方辟谣ID)举报说,李希光在微博上传播不实信息,发的所谓法国总统萨科齐接见卡扎菲儿子的照片,后被证实是萨科齐自己的儿子,“为什么你们始终没有辟谣?能否解释一下?请用事实来说服我。”。而辟谣ID根本不理会他的举报。我看A很孤单,就跟他开玩笑说:“你要拿出证据证明,卡扎菲的儿子和萨科奇的儿子长得不一样,才能证明人家是造谣嘛。”但调侃归调侃,这个朋友其实卷入了微博界最近很有争议的一个话题:辟谣。尤其是“辟谣”ID雨后春笋般蹿出来,且大部分有“选择性辟谣”嫌疑时候。

另一个朋友B对A的观点不以为然,他认为A没有民主修养,“举报应不应受理要看其职权范围。如果成立了一个号称要辟所有谣言的机构而且接受举报,你再来质问为什么不受理你的举报。至于这个新浪官方辟谣微博,你可以向他们提要求,但无权指责他们为什么不替你辟谣。”

A和B的观点又涉及到一个有意思的道理,比如A有没有权利指责这些ID?我觉得A当然有,而且A有权指责任何搞辟谣的人和机构,但A无权强制人家辟哪个谣不辟哪个谣,这些辟谣ID有权选择性辟谣,有权选择沿着A可能认为的没有公信力的方向走下去。而B的错误在于,他把A在言论上的权利,和实质中的权利混淆了,所以才说A无权指责。

其实,微博辟谣界最近闹出的争议,可以搞出很有意思的分析。比如,什么是选择性辟谣?我理解核心在“选择”,比如专挑平时批评权力的人的错误,却从不涉及权力本身的弄虚作假。然后有意无意放大这些人的问题,再把个别人问题上升到群体高度和很吓人的政治高度,通常逻辑是:李小眼=民主精英,李小眼造谣=民主精英造谣,李小眼风格很民粹=民主精英风格很民粹。结论是,中国不能搞民主,看民主精英那德行。

还有一种辟谣是避重就轻型,举个极端例子(案例未曾发生,别说我在造谣),有一怪叔叔强奸女生,媒体报道说,怪叔叔把女孩按床上,强行发生三次性关系。一哥们辟谣说:造谣!人家在地板上搞的,而且只发两次——这属于极端的避重就轻型辟谣。再举个真例子。7月9日,青基会官方微博发了一个声明说:“某‘网友’篡改有关报道,对中国青基会和希望工程造成了恶劣影响,中国青基会声明:中国青基会从未接受过日本老人松冈洋明的捐款,也从未委托任何中间人联络松冈洋明先生向希望工程捐款。”但实际情况是,新加坡《联合早报》出了一篇报道,报道说,中国某部委驻日官员骗取日本老人给希望工程的捐款,骗钱官员却没有受到严肃处理,而网友在转发时错将某部委官员写成希望工程工作人员。在我看来,青基会只字不提官员骗钱,只指责网友的做法,就属于典型的避重就轻,也是典型的选择性。

我看到的几个辟谣ID,都或多或少存在选择性辟谣或避重就轻的嫌疑。有人说,你没有权利指责人家,只要辟得对就行;有人说,只要你进行选择性辟谣,你所有的辟谣就都是屁。

其实,这两种观点都有道理,之前我无法接受选择性辟谣,但经过几天沉淀后,我反而平和许多:我有权要求你不搞选择性辟谣,但你有权进行选择性辟谣;我不喜欢你搞选择性辟谣,但我依然会看你指出的具体事实对不对,对就接受,不对就放一边。但我绝对支持竞争性辟谣ID出现,专门辟原有辟谣ID不能辟不敢辟的谣。如果两类ID都能开展工作,生态就平衡了。

但不管怎样,也不能支持和美化任何类型的谣言,哪怕这个谣言符合你的情绪—他们就是那样,他们就那么坏,就他们干得出来—也要摒弃,因为谣言最大作用不是丑化了“他们”,而是在帮“他们”。而且,谣言就是谣言,不管谣言多符合你的情绪,也要忍痛割爱。真相必须大于想象。

在这一点上,我非常认同方舟子那句话:对真相要有洁癖。我们可能做不到,但要认同。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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