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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保证金制度是治理欠薪的良策

www.fjnet.cn 2011-12-08 13:51  玫昆仑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报载,昨日,导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日前召开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厅际联席会议,将在近期严控企业的工资支付动态,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必要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给劳动者。(见12月8日的《海峡导报》)

时下,拖欠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已是各级政府一件头痛的大事。就说农民工,由于其流动性大,有关工会组织的建会率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尤为突出。不仅严重侵犯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而且引起了农民工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多为农民工等劳动者想一想,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欠薪问题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不是没有强行介入进行追讨,只是都是在亡羊补牢,不能防患于未然。其实,“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任何违章都可以制止,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事故都可以防范,关键在于预防。事同此理。要杜绝拖欠劳动者工资现象的发生,就应该关口前移,注重预防。从这个道理上讲,要治理“欠薪症”,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从事后追讨转变成事前预防,从源头治理入手,建立防治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

而今,实施工资保证金制度,就是一种从预防着手、治理“欠薪症”的好办法。以后一旦有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如农民工的工资,就可以直接从用人单位提前交纳的工资保证金专户中先行垫付。既不用担心用人单位如企业赖账,出尔反尔,又能够敦促用人单位端正经营思想与行为,增强责任意识,遵纪守法,规范用工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无疑是为解决欠薪问题建立了一条“绿色通道”,也为各地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一个“活样板”,不失为治理欠薪问题的良策。

古人云:“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时下,临近年关,是欠薪问题的多发期,如何把劳动法规落到实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直接关系到政府的信用和威信。因而,各地必须采取“必行之法”,治理“欠薪症”。毕竟,自古兵家“不打无准备之仗”,未雨绸缪方为万全之策。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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